8月13日,深圳銀保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,深圳前海微眾銀行(下稱微眾銀行)因財務部門負責人未經核準履職長期未整改,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,

8月13日,深圳銀保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,深圳前海微眾銀行(下稱微眾銀行)因財務部門負責人未經核準履職長期未整改,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,組織員工經商辦企業,員工使用本行貸款購買股票及期貨等,被沒收違法所得29.1萬元,罰款200萬元。作出處罰的時間為8月2日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》,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,不得有5類行為,其中便包括不得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。
2018年1月,原銀監會發布的《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》也明確指出,在案件與操作風險方面,嚴禁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、非法集資、充當資金掮客、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等。
根據企查貓資料顯示,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6日,法定代表人顧敏,注冊資本:420,000(萬元)。

微眾銀行是由騰訊公司及百業源、立業集團等知名民營企業發起設立,是國內首家民營銀行和互聯網銀行。其中騰訊持股30%,百業源持股20%,立業集團持股20%。
根據微眾銀行2018年年報,該銀行實現營業收入100.29億元,同比增長48.63%;凈利潤為24.74億元,同比增長70.85%;不良貸款率0.51%,較上年下降0.13個百分點。
